清廉微课堂 | 规范职业行为,小心“洗钱”犯罪

发布时间:2024-03-29 来源:本站 浏览量: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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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随着保险产品多样化、交易行为复杂化以及保险产品的特殊性,许多不法分子盯上了保险行业,视保险平台为洗钱的“乐园”。一些现金价值高、期限短、退保灵活、保单贷款限制少、易于变现的投资型保险产品,成为不法分子最中意的“洗钱”工具,保险公司被动地扮演“洗钱机”的角色,被他们利用,不法分子将非法所得通过正常的投保、退保、理赔、变更等方式来隐瞒、掩饰或变更非法所得的来源或性质,达到将“黑钱”洗白的目的。




案例一



宁某和彭某是某传销活动头目,通过传销活动赚了很多钱。为了让这些钱“名正言顺”归自己开销,他们想到了利用投保来“洗白”的办法。于是找到某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孙某购买保险。孙某通过接触后了解到宁某和彭某是做传销这一行的,但孙某却并没有想过他们赚来的钱是违法的,只想着他们钱多,可以多签保单,自己也可以多拿佣金,于是双方一拍即合。在两年多的时间内宁某和彭某通过孙某购买了包括普通年金险、分红型年金险、分红型两全险、万能型两全险、万能型年金险等多款保险产品。在保险公司共签下了33 份保单,保费金额高达7711万元。后来传销案发,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处罚金500万元;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处罚金150万元,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保险销售员孙某也被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150万元。

洗钱犯罪具有极力掩饰的隐蔽性,任何麻痹大意和松懈,都有可能使自己成为不法分子洗钱犯罪的工具。所以保险从业人员要有“反洗钱”意识,擦亮眼睛,守好反洗钱的防线。下面这些保险业反洗钱的要点要牢记在心。



案例二



2017年7月,某保险公司上报可疑交易报告,称王某趸交保费2.65亿元,与其身份不符,资金来源不明,涉嫌洗钱。经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监测,王某及其多个交易对手均具有大量银行转账记录和证券交易记录,且王某在2017年曾因操纵市场被证监会处罚,初步判断王某及其交易对手合谋操纵证券市场,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经立案调查发现,王某向刘某出借资金,刘某利用实际控制的基金专户操纵6只股票,违法牟利772.21万元,证监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罚款2316.62万元。而且王某的资金交易记录显示,自2015年12月至2017年6月,王某共在5家保险公司累计投保约3.19亿元,远远超出正常保障需求,其投保行为的实质是转换违法所得的形式,属于典型的洗钱行为。


除了这种大额投保套现洗钱的方法外,不法分子还会利用互联网保险、虚假理赔、地下保单、保险理财产品、外汇保单或离岸保单等洗钱。但不论采取哪种方式,最终的目的都是将不合法的资金变得“合法”。


洗钱不仅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利益,严重影响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而且会导致整个金融秩序变得无序,影响整个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滋生腐败和犯罪。因而作为保险业的一员,每一个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抵制这种违法行为,擦亮眼睛,盯紧异常,做好反洗钱工作,绝不参与、协助不法分子的洗钱行为,发现洗钱线索及时举报,维护保险行业的清白和干净。


来源:广东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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