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微课堂② | 保守客户秘密,坚持职业操守

发布时间:2023-11-16 来源:本站 浏览量: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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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保险从业人员在从事保险业务的工作过程中,必须深入了解并掌握投保人的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包括个人或家庭基本信息、经济情况、经营行为、业务特征等许多内部情况,这样才能量体裁衣,为客户设计出最适合的保险方案。期间,保险从业人员可能会接触到客户的大量个人秘密、家庭秘密或商业机密,有些甚至是客户的个人隐私。保险从业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对这些信息严格保密。如果泄露这些秘密,或者利用这些秘密从事不利于客户或公司、为自己谋利益等活动,不仅违反职业道德、丧失职业操守,而且很可能涉及犯罪。

案例一

2022年,某保险公司员工刘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查询、收购、出售投保人信息近3万条,违法所得26万余元,从中获利18.54 万元,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缓刑二年,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同时还被保险监管部门处以禁业十年的处罚。

案例二

2017年,上海警方查处过一起保险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下载保险客户隐私信息并进行售卖的案件,涉索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更是让人瞠目结舌。陈某、刘某是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余某、巴某是该保险公司离职人员。2017年5月,余某、巴某找到陈某和刘某,以经济利益为诱饵指使两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下载、对外传输保险公司的投保户信息共1000余万条。最终陈某、刘某被判刑,其余涉案人员也受到法律的制裁。
利用职务便利窃取企业机密为自己敛财,将客户信息当成了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筹码”,为自己捞取好处,却没有想到贪小利最终吃了大亏。
每一个保险从业人员都应坚守自己的责任,养成时刻重视保密、牢记保密、实施保密的好习惯,坚守职业道德和底线,严格自律,谨言慎行,抵御金钱等物质诱感,不以企业和客户的秘密去获取不正当利益,杜绝利用“内幕信息”搞“内幕交易”,守住企业的秘密,也守住自己的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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