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24-11-18 来源:本站 浏览量: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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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地市场接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相关投诉。部分汽车服务公司、安全统筹服务公司以“保险联盟”“联合承保”等名义,模糊安全统筹与商业保险的区别,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低价诱导消费者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服务。为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消费者对“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的风险防范意识,减少纠纷隐患,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广大车主:“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不是保险。

一、“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并非保险业务,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护。经营此类业务的公司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经营者与车主签订的合同并非保险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二、“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后续赔付可能得不到保障。“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经营者通常没有为未来赔付留存足够的准备金,易出现资金链断裂、“跑路”现象,风险极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可能面临无法获得或无法足额获得赔偿的风险。

三、保险行业建立了机动车辆保险信息共享平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会影响未来保险投保优惠。未在保险公司投保而购买“机动车辆统筹单”的机动车辆,后期再向保险公司投保商业车险时,将无法享受连续投保及无赔款优惠。

请广大车主在购买时综合考量,理性选择适合自身的产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机动车辆安全统筹”营销陷阱,不能以安全统筹替代正规的商业保险,避免陷入统筹服务就是保险的误区,造成后续理赔不成、维权困难的局面。选择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购买车辆保险,缴费前仔细核对投保单,认清保险公司名称、缴费的对象,若对保险合同有疑问的,可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或致电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热线:4008012378。


各财产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来源:江苏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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