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受益所有人识别

发布时间:2026-02-04 来源:本站 浏览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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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5]第11号)正式实施;1月20日,《金融机构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5]第12号)施行。随着这两个部门规章的实施,反洗钱工作将迎来诸多变化,要点如下:

一、尽职调查方面(财产险、健康险、意外伤害保险)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保险公司需识别并核实上述尽调对象的身份,登记尽调对象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并留存有效

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如通过代理人办理业务,还需识别并核实代理人身份,并登记相关信息。

二、受益所有人识别方面
(一)受益所有人的定义
根据《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受益所有人是指最终拥有或者实际控制备案主体,或者享有备案主体最终收益的自然人。
金融机构在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时,应识别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客户受益所有人。

(二)受益所有人的判定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然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受益所有人: 
1.通过直接方式或者间接方式最终拥有法人、非法人组织25%以上股权、股份或者合伙权益;
2.虽未满足第一项标准,但最终享有法人、非法人组织25%以上收益权、表决权;
3.虽未满足第一项标准,但单独或者联合对法人、非法人组织进行实际控制。
如不存在第一款规定的三种情形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中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的人员应被认定为受益所有人。
对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金融机构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识别该分支机构所属外国公司的受益所有人外,还应当将该分支机构的至少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认定为受益所有人。

(三)需要提供的信息资料
1.受益所有人的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以及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
2.受益所有人的权利状况信息:受益所有权关系类型以及形成时间、终止时间(如有)
3.佐证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名单、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类型(包括投票权类型);
(2)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第(1)项法人相关资料,以及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等;
(3)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协议,合伙人名单、各合伙人承担责任的方式及合伙人持有的合伙权益比例。

三、持续识别
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持续关注并评估客户整体状况及交易情况,对非自然人客户开展持续尽职调查,在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当审核并在必要时更新受益所有人信息。

【特别提示】
请您在办理业务时配合金融机构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和受益所有人识别,及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及其他尽职调查信息。
如您还未按照《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第3号)的要求完成备案,请立即按要求向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发生变化的,请及时提供更新后的受益所有人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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