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07月04日
【以案说险】团体投保,注意起止期
【案例简介】A公司为全体员工投保了为期一年的短期团体医疗补充保险作为企业福利,并告知员工可通过保险公司索赔符合保单责任的医疗费用。员工B从A公司离职后,向保险公司客服人员进行咨询,在告知客服人员A公司名称及保单号后,知悉A公司投保的团体医疗补充保险仍然有效,误以为离职后仍能享受该项保险保障。因此,针对离职后产生的医疗费用,仍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但员工B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材料后,保险公司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就诊日期不在保单期间内为由,做了零赔付结案处理。 【案例启示】从以上案例中可以看出,团体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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